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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如皋:助企信用修复 优化营商环境

时间:2022-09-08 10:26人气:来源: 中国环境APP

“建设单位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是什么?”“根据排污许可规定,企业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原始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几年?”“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是几年?”……近日,江苏省南通市如皋生态环境局的会议室内,正在进行一场特殊的环境法律知识考试,考生并不是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而是15家企业的环保负责人。

此前,如皋生态环境局出台《关于市场主体环保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围绕企业环境信用的堵点难点,采用分级分类的形式,对企业进行信用修复,而通过法律知识考试就是环境信用修复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及时“摘帽”助企复苏

“不仅仅是简单的修复,而是要通过法律考试,合格后才予以修复。这是修复的过程,也是普法的过程,这样的普法也更具有针对性。”如皋生态环境局分管负责人告诉记者,8月19日,如皋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惠企纾困”行动,对15家企业环保负责人进行环境信用集中修复前的集体约谈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能收到环境信用修复通知。

“按照以往的要求,被处罚企业需要满足一年的公示期才能予以修复,出台《关于市场主体环保信用修复工作的实施意见》后,对于有轻微违法行为的企业,只要他们满足违法行为整改到位、缴纳罚金、经分局确认结案、签订环境信用承诺书并通过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等条件,我们就对这些企业的环境信用进行及时修复。”如皋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黄晓华说,“这样能助力企业及时‘摘帽’,更好地轻装上阵,加快经济复苏。” 

企业代表在发言中表示,此次集中修复,不仅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激发了他们治污的决心,同时,通过与如皋生态环境负责人和执法人员面对面的交流沟通,也增强了政企理解与信任,“不管是执法还是信用修复,我们都能感觉到,监管部门已经从过去的以罚代管,转变成现在多元化的指导企业、服务企业的形式,更有温度和人情味了。”

“失信”企业有了“改过”机会

位于九华镇的某企业是一家专业生产各种不透性石墨设备的企业。去年12月底,该企业因“未按规定建立工业涂装台账”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之规定,如皋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2.8万元的行政处罚,企业环境信用随之下调为黄色。

“受到处罚的第一时间,我们就进行了整改。说实话,这次处罚对我们企业有不小的冲击。”该企业的负责人坦言,“因为我们企业是做化工设备的,需要长期面对市场的招标,现在市场上的客户对于供应商的筛选越来越严,如果我们的行政处罚信息不消除的话,就会面临客户的流失。另外,以前我们到银行是正常贷款的,因为信用等级被降,银行通知说,我们在环保这一块不符合贷款调解,我们就被停贷了。”

“没想到能提前半年恢复信用,感谢生态环境局理解和支持我们企业发展,对我们网开一面!”这次信用的及时修复,让企业有了喘息的空间,也给了他们痛定思痛“改过”的机会。“今年我们一共投资了120多万,在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对老式设备,尤其是除尘系统进行了更换。”

由被动变主动 营造三赢局面

“企业的转变还是很明显的,从我们要他做,变成了企业主动做。”如皋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五局负责人冒慧说,信用集中修复没几天,不少企业就主动联系他们,邀请他们去给企业进行普法和体检。

“可以说,这是一个三赢的政策。以前我们对企业进行了处罚,他们也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积极改正,但是因为信用修复的时间比较长,部分企业还是会有一些抵触情绪。”冒慧说,执法者也是普法者,惩罚与教育相结合是原则,助企纾企是最终目的。“像这样能够积极认识到自己错误的企业,还是应该给予支持的,“现在有了这样一个优惠的政策,不仅让他们在短时间内恢复了正常生产,也促进了政企关系,优化了营商环境。”

处罚不是目的,修复不是终点。黄晓华表示,接下来,如皋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围绕企业环境信用的堵点,落实惠企纾困稳经济的重要举措,以高质量的生态环境服务营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推进“千人进千企” 绿色助企活动,切实增强企业的获得感,为打造美丽江苏如皋样板作出自己的贡献。

作者:苏燕 朱波娜

编辑:潘圆圆 签发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