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从8个方面、50条政策措施贯彻落实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其中明确提出,加大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力度。
为了确保疫情急需的医疗物资供应,在疫情发生之初,生态环境部就及时推出了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的新政策。
上海市分别于2020年2月13日、3月20日,先后出台《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环评审批工作的通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扩大环评豁免和环评告知承诺实施范围的通知》,对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等项目的临时性新、改、扩建等实施豁免环评,并开通先开工后补办等“绿色通道”。对有助疫情防控、保障民生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研究实验以及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10个行业30个项目类别中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豁免环评手续,对环境影响总体可控、受疫情影响较大、就业密集型等与民生相关的17个行业44个项目类别实施环评告知承诺管理,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豁免部分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并非意味着放松对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而是要为民生项目、污染小的企业松绑。笔者认为,在加大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力度的同时,也要强化管理和服务,不但要“扶上马,还要送一程”。
加大环评豁免和告知承诺力度,绝不是“放水”,而是要强化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环境影响大、风险高的行业和项目,要实施分类管理,严把环境准入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管,严把环评文件质量关。在技术评估方面,要求评估单位加强技术审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审批部门处理。定期开展环评文件质量的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查处并纳入征信管理。
要主动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推行“一网通办”。环评审批全面实现一网受理、网上审批、实时查询、电子证照,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社会服务等建设项目出台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规范,加强宣传和引导,明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求,有效衔接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提升环评文件编制质量。
作者:史春
编辑:潘圆圆 签发审核: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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