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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水共治”保障黄柏河流域Ⅱ类水质达标率为98.18%

时间:2022-09-02 16:26人气:来源: 中国环境APP

为确保“一河清水入长江”,湖北省宜昌市以黄柏河流域为试点,启动流域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改革,颁布实施《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以法治护航流域保护,打造地方立法、综合执法、生态补偿、智慧监管、全民爱水的河流综合治理“宜昌模式”。

黄柏河,长江一级支流、葛洲坝库区最大支流,也是长江流域最大的磷矿基地,承担着宜昌城区及宜东地区200万人口生产生活和100万亩农田灌溉供水的重任,供水区域经济总量约占宜昌市80%,是名副其实的“母亲河”。

今年盛夏,流经晓溪塔城区的黄柏河清波荡漾、鱼翔浅底,河道两岸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夷陵区黄柏河湿地公园不少人在此嬉戏玩水。然而十年前,黄柏河流域还是矿山废水和养殖污水直排,水土流失,侵占河道,面源污染严重。2013年,黄柏河上游的玄庙观、天福庙两座水库发生水华,总磷、总氮严重超标。这一记警钟震惊全市。

面对严峻形势,宜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新开展“五水共治”系列措施,切实保护流域生态环境,使黄柏河下游城区段水环境质量发生了历史性转变。

一龙管水,构建流域一站式管理新体制。2015年,宜昌抢抓全国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机遇,打破行政区划和部门职能界限,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流域综合执法体制。成立“宜昌市河流水生态保护综合执法局”,提请湖北省政府授权,集中行使环保、水利、农业、渔业、海事等部门涉及水生态保护的138项行政执法权,革除执法部门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的弊端,变“九龙治水”为“一龙管水”。

立法保水,出台流域保护地方性新法规。2018年,宜昌强化顶层设计,颁布实施《宜昌市黄柏河流域保护条例》,立足流域实际创设分区保护制度,划定核心区、控制区、影响区,制定污染防治、水量分配、岸线管理、清理疏浚、矿产资源开发总量控制等系列措施,构建起了流域依法保护的长效机制。

奖惩治水,独创双挂钩生态补偿新机制。2018年,市委市政府出台《黄柏河流域生态补偿实施方案》,每年拿出1000万元生态补偿金和100万吨磷矿开采指标,实行水质改善情况与生态补偿资金、磷矿开采指标分配“双挂钩”,有效调动了地方政府治污积极性,实现了水源受益区与水源保护区共建共享、共治共赢。

一线护水,打造网格化日常监管新模式。在流域内设立基层执法点,实行“守在河边、一线执法、流动巡查、现场管控”,创新“包河流、包片区、包企业”专人专片、专职专责网格监管模式,执法改革以来,累计实施行政执法检查3105次,下达执法文书1059份,整改查处案件266件,通过严执法、强监管,有力打击了流域违法行为。

全民爱水,开创全流域普法宣传新格局。坚持执法与普法并重,探索开展“生态小公民”建设,以小手拉大手推动“生态小公民”向“生态好公民”拓展,近3年累计开展大型普法活动50场次,发放宣传资料7万份,流域沿线普法覆盖率达95%以上,营造了流域沿线人人参与生态保护的浓厚氛围。

2021年,黄柏河流域Ⅱ类水质达标率达到98.18%,较2016年提高30.9个百分点,长江干流宜昌段水质稳定达到Ⅱ类标准,有力保障了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和长江水质改善。与此同时,黄柏河流域磷矿产值从2016年127.6亿元增加到184.1亿元,增长44.3%,实现了“矿要开,水要好”的双赢。2021年,黄柏河流域治理经验继荣获第二届湖北改革奖后,又获评第一批全省法制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并被推荐申报全国法治建设示范项目评选。

作者:李飞 韩国平 王晶晶

编辑:潘圆圆 签发审核: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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