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绿孔雀案后,自然之友为保护斑鳠起诉违规小水电,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
八吝大坝水电工程目前已基本建成,但未设置过鱼设施,鱼类迁移、洄游通道被完全阻隔,对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斑鳠生境造成严重影响。
近日,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该院已经受理自然之友就中央环保督察指出的前两个突出问题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八吝大坝工程坝址位于罗甸县城龙坪镇八总社区的坝王河上,且位于蒙江坝王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贵州罗甸蒙江国家湿地公园内,主要保护对象为斑鳠,其他保护对象包括南方白甲鱼、多耙光唇鱼、大鳞细齿塘鳢等。2021年2月,斑鳠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斑鳠是一种生活在珠江水系的珍稀鱼类,喜栖息于水流湍急有回旋砂石质江河的留域,以小型水生动物为食。繁殖过程中需要激流,在沿激流而上的过程正产卵繁殖。因此人工繁殖十分困难。
蒙江坝王河保护区是2009年12月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区分为蒙江段和坝王河段,总面积1277公顷,其中核心区503公顷、实验区774公顷。
自2016年起违法开工建设,八吝大坝工程多次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但至今未进行任何整改,而是继续推动大坝工程违法建设,直至建成投用。
其建设施工造成了保护区核心区和实验区大范围天然河道及其毗邻陆域被淹没,未设置过鱼设施,鱼类迁移、洄游通道被完全阻隔,使得斑鳠等鱼类栖息繁衍空间遭到严重破坏。大坝于2018年7月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19年至2020年水域生态监测结果显示,保护区内斑鳠尾数占比超过10%,但在坝王河段未采集到斑鳠活体标本。可见,工程对斑鳠种群的影响显而易见。
2021年12月,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贵州发现,蒙江坝王河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非法捕捞问题突出,严重影响保护鱼类及其生存环境。
自然之友据此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与绿孔雀案相同的是,本案同样是水电站建设为国家保护动物栖息地造成严重破坏。不同的是,绿孔雀案是针对珍稀动物保护的预防性公益诉讼案件,该案则是大坝工程建成,确已对“斑鳠”种群造成严重影响的案件。
对此案审理结果,中国环境报将密切关注。
作者:中环报记者陈媛媛
编辑:潘圆圆 签发审核: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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