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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办案有了“中枢”系统!江苏徐州探索建立公益诉讼指挥中心

时间:2022-05-24 11:19人气:来源: 检察日报

近日,江苏省新沂市检察院在审查魏某等16人非法采矿涉嫌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时发现,该案案情复杂、涉及人数众多,涉案人员先后在12个坑塘盗采矿砂,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破坏。

考虑到部分涉案人员在当地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移送上级检察机关立案审查将更有利于案件办理,因此,徐州市检察院接收线索后决定提级管辖,由该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成立由两级院公益诉讼和检察技术等部门联合组成的临时办案组,统筹办理这起案件。

据介绍,徐州市检察机关建立的公益诉讼指挥中心,融人员调配、案件管理、办案指挥于一体,依托信息化赋能、完善一体化管理、加强实质化运行,成为公益诉讼办案的“中枢”系统,公益诉讼工作模式进一步提档升级,可以说是地方检察机关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有益探索。

搭乘信息化快车,扩大公益保护朋友圈

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前提在于广泛获取公益损害线索,在传统模式下,检察官主要依靠梳理刑事案件、现场走访排查等方式发现案源,不仅覆盖面小、效率低,而且难以发现隐藏较深的案件线索。

为了破解这种局面,徐州市检察机关主动搭乘信息化快车,取得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配合,把不同领域的在线监控信息接入检察机关,由检察官进行网上巡查,实时发现公益损害线索。

早在2020年底,徐州市检察院就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进行谋篇布局。当年11月,该院与徐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会签了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由应急管理部门向检察机关开放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及时提供安全生产领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和相关数据。借助良好的沟通协作机制,双方先后在一县一区开展了小餐饮领域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0余处。

今年3月18日,在睢宁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大厅,该院副检察长戴广栋正在查看全县矿山资源监控信息。这是该院依托江苏省检察院与省自然资源厅建立的“检源行”协作机制,在睢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支持下接入的第一个在线监控系统。依据系统提供的有效信息,该院及时介入违法行为查处工作,成功办理了一件挖塘养鱼破坏耕地的公益诉讼案件,督促责任人主动修复了46.39亩耕地,得到自然资源部门的肯定。

“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检察机关和生态环境部门目标一致、职能互补,我们将向检察机关全面提供环境违法查处信息和在线监测信息,全力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在徐州市检察院与市生态环境局日前召开的座谈会上,该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拾新建表示。

在2021年“南四湖专案”办理期间,徐州市两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双向移送案件线索,携手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和公益诉讼工作,共同督促责任主体消除污染、修复环境,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效果。

突出专业化建设,培养更多公益保护专门人才

徐州市检察院调研发现,各基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普遍人员数量少、专业力量弱,难以形成强有力的专业化办案团队,办理普通案件时尚能胜任,但面对疑难复杂或者涉及专业知识的案件时,往往束手无策。

对此,徐州市检察院从顶层设计入手,统筹调度全市公益诉讼人员力量,建立了由51名干警组成的公益诉讼专门人才库,结合每名干警的业务特长,根据实战需要进行专业化分组,设置了分析研判、调查取证、出庭起诉和现场勘验、警务保障等7个专业化分组。

“这个案件应当从三个方面进一步调查取证,一是咨询专业机构,查明不合格防晒喷雾对人体有什么样的损害;二是对公安机关扣押的防晒喷雾进行取样检测,查明不合格喷雾在全部货品中的比例;三是通过电商平台查明实际销售数量,为确定赔偿数额做好准备。”针对鼓楼区检察院办理的一件销售假冒伪劣防晒喷雾公益诉讼案件,公益诉讼专门人才库分析研判组成员、徐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王海燕与鼓楼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一起进行分析研判。

之前没有办理过类似案件的鼓楼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邱军说:“专门人才库成员的意见为我们办理好这个案件提供了思路,我们将马上进行调查取证。”

今年3月24日,徐州市检察院迎来了一位“编外检察官”——来自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的执法人员李传辉正式受聘为“检察官专业助理”。在随后六个月的挂职交流期间,他将利用自己的环境保护专业知识,协助检察官开展公益诉讼现场勘验、查明生态环境损害情况,为依法提起诉讼提供智力支持。这是徐州市检察机关建设公益诉讼专门人才库的又一重要举措。

“检察官对法律知识较为熟悉,但是对于特定领域的专业知识却力不从心。”韩卫东介绍,“我们按照最高检的要求,积极借助‘外脑’的力量,通过聘请专业人员、技术专家担任检察官专业助理、专家辅助人的方式,为检察机关办理案件提供智力支持。”目前,徐州市两级检察机关已经聘请检察官专业助理67人、专家辅助人153人,对查明公益诉讼案件中的专业问题发挥了关键作用。

健全一体化机制,推动司法办案提质增效

由于公益诉讼案件的特殊性,往往损害行为发生在一地,损害结果却发生在多地,需要不同行政区划的检察机关之间互相协作配合。同时,公益诉讼案件均涉及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损害后果严重,社会关注度高,案件如何办理,既考验检察官的办案智慧,又需要上级检察机关统一指挥把控,对重大案件由上下级院进行一体化办理。

落实一体化办案,首先要理顺指挥机制。徐州市检察院党组对公益诉讼指挥中心的职能职责进行了专题研究讨论,将其定位为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领导机构,并要求各基层院成立分中心,接受市院指挥中心的领导,市院指挥中心发出的指令、作出的决定,基层院分中心必须执行。

为了确保检令畅通,徐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旭奇担任指挥中心总指挥,分管副检察长任指挥长,在公益诉讼部门设立指挥中心办公室,市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均为办公室成员,基层院同步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两级院公益诉讼指挥中心之间实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的指挥领导机制,从而形成上下一体、左右衔接、管理顺畅的运转模式。

指挥中心的核心任务是统筹管理全市案件办理,徐州市检察院制定的《公益诉讼指挥中心运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从线索初查、立案调查到制发建议、提起诉讼,都要由徐州市检察院指挥中心统筹掌控。为提高指挥效率,根据案件重大复杂程度,把案件划分为三个等级视情办理。基层院受理的案件线索要在三日内报市院指挥中心备案,徐州市检察院根据案件线索分级情况,进行挂牌督办、派员参办、立案后交办、指定其他基层院管辖办理,或者决定由市院直接办理。对特别重大或者调查取证工作量大的案件,由市院牵头组织成立跨行政区划临时办案组直接办理。

依托便捷高效的信息化手段,办案指挥并不限于下发指令、请示报告等传统的书面指挥方式。根据不同的办案场景,徐州市检察院积极采用远程视频指挥、现场协同指挥、质效监管指挥、宏观决策指挥等更具实效的指挥方式,有力提升了工作效率和办案质量。

今年1月5日,徐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韩卫东和沛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宜华,以及检察技术人员来到一处采煤塌陷地进行航拍取证。此举缘于前期摸排掌握的线索——当地一家煤矿的开采活动造成数千亩农田塌陷,虽然企业按照规定进行了补偿,但生态修复问题却一直无人问津。考虑到这一案件线索重大,徐州市检察院决定派员现场指挥办案,并组织检察技术人员协助调查取证。目前,该案已由沛县检察院向主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

“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在推动法治化建设、完善社会治理方面具有重要价值。”王旭奇表示,“我们将以公益诉讼指挥中心建设为依托,更加能动地履行好公益保护职责,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作者:​闫晶晶 王辉 唐颖

编辑:潘圆圆 签发审核: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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