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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罚款5000元!江西对非道路移动机械高排放污染行为动真格

时间:2022-11-02 14:24人气:来源: 江西环境

江西首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地方性法规,即《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将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10月27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目前江西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有80万台左右,与道路移动源相比,非道路移动机械以柴油和重油为主要燃料,具有技术水平低、使用年限长、耗油量高、维护率低和单机排放量较大等特点,已逐渐成为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

因此,江西在全国率先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既有利于巩固和提升全省空气质量优良比率,也有利于补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薄弱点,推动美丽江西建设走深走实。

据了解,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数量多,污染物排放量高,底数不清、无牌号,缺乏系统有效的监管手段等实际状况,《条例》明确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信息登记制度,要求江西省内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编码登记,明确身份,实现一机一码。

《条例》规定,禁止生产、进口或者销售排气污染物超过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江西省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信息登记制度,新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应当自获得所有权之日起30日内,通过互联网或者现场等方式向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提供登记信息;现有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未进行信息登记的,所有人应当自本条例实施之日起6个月内,按照规定提供登记信息。同时,对报废机械进行销号管理,并鼓励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和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更新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

《条例》明确指出,使用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标准或者排放黑烟等可视污染物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和违反重污染天气预警应急措施有关规定的行为予以处罚,罚金为5000元;对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行为予以处罚,罚金为500元至5000元。

编辑:潘圆圆 签发审核: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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