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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门前”的河湖成靓丽的新名片!北京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时间:2022-10-13 14:35人气:来源: 中国环境APP

今年国庆假期,北京市生态补水又迎来好消息:北京市水文总站监测显示,10月2日12时15分左右,永定河秋季补水水头通过崔指挥营监测断面,永定河北京段再次实现全线通水。这是永定河北京段今年以来第二次全线贯通。10月7日,随着天津市屈家店枢纽开闸放水,永定河秋季生态补水实现865公里河道全线通水,流经河北省境内张家口、保定、廊坊等地的永定河(桑干河)约277公里河段同步通水。

9月中旬,永定河秋季生态补水启动。这次补水以永定河上游水库水、再生水、引黄水为水源,计划保持全线流动时间不少于45天,河道有水时间不少于60天。

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永定河是京津冀晋地区重要的水源涵养区、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生态补水的实施,不仅让河湖水源涌动、两岸水清岸绿,更重要的是回补沿线地下水,改善河流生态环境,恢复河流生态功能。北京市水务部门介绍,秋季生态补水以来,永定河沿线地下水位明显回升。截至目前,陈家庄至卢沟桥永定河沿线10公里范围内地下水位平均回升0.07米,最大回升值1.07米。

“生态补水坚持以水开路、用水引路,验证了湿河底、拉河槽、定河形、复生态的生态治河规律,为永定河地表地下协同修复、河道生态治理及全线贯通入海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北京市水资源调度管理事务中心副主任王俊文说。

不仅是永定河,近年来,北京市持续探索实践水资源多目标配置调度模式,统筹兼顾地下水回补涵养和地表河网水路连通,实现地表地下协同修复。2021年,干涸26年的永定河、断流22年的潮白河(北京段)实现全线通水。北京的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拒马河、泃河五大主干河流26年来首次全部重现“流动的河”并贯通入海。

北京市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河湖生态得以恢复,为桃花水母等水中生物营造了“新家”。近日,在平谷区黄松峪水库发现了有“水中大熊猫”之称的桃花水母,它们通体透明,有硬币大小,宛如小伞一张一缩在水中悠然漂浮,这也是北京首次在没有南水北调来水的本地水库中发现桃花水母。

北京市水务局水质水生态监测中心副主任黄振芳介绍,桃花水母对环境要求非常苛刻,水域必须安静、少波动,水质洁净、酸碱度适中,温度适合。近年来,北京市持续加大水生态保护修复力度,着力通过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手段,实现清水下山,净水入河、入库。

以桃花水母“现身”的黄松峪水库和怀柔水库为例,两个水库上游涉及28条小流域,24条已经建成生态清洁小流域。通过构筑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生态保护三道防线,综合措施推动污水、垃圾、厕所、沟道、面源污染同步治理,入库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水质标准。库区通过护林保水、增殖放流、水面保洁等方式,促进水质持续稳定达标。

监测表明,2021年北京市水生态健康水体比例为85.8%。和上年度相比,河流中的底栖动物由149种增长为230种,水生植物物种数由58种增长为81种。鱼类也累计调查到61种,已恢复到历史最好水平(85种)的72%。

一条条波光粼粼、风光旖旎的生态河不仅让市民欣赏到湖光山色、河水奔流的美景,也成了人们漫步、健身的好去处。凉水河管理处工程管理科科长杨丽颖工作、生活在凉水河边,“以前临近河边的窗口全都得关上,尤其是夏天,臭味已经影响到居民的正常生活”。

自2013年起,北京市连续实施三个“三年治污行动”,从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再生水厂、配套管线、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等多个方面,全面提升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数据显示,北京市142条段、669公里的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治理,实现“长制久清”。835个规模以上排水口、1000余条小微水体完成整治。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萧太后河等人口密集区域的主要河道水清岸绿,生机勃勃……澄澈的水源在给城市发展带来“水底气”的同时,“家门前”的河湖更成为北京城靓丽的新名片。

2025年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

为巩固治水管水成效,进一步推动科学治水,近日,《北京市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到2025年,北京全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8%,地表水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稳步提升,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正常年景境内五大水系干流实现“流动的河”,市民亲水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根据征求意见稿,北京将持续推进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依法开展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切实推进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封闭管理,动态清零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环境问题;加强规模以下支流沟汊、坑塘等小微水体日常管护,强化河湖运行维护管理,防止水环境问题反弹,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加快复苏河湖生态环境,提升河湖栖息地生境多样性,提高河湖生物多样性。打通五大流域干流和重点支流水岸生物迁徙通道,依法划定禁渔区和禁渔期,研究推进重点河湖(河段)水库五年全面禁渔。

建立各级河长定期巡河制度。征求意见稿提出,建立河湖长制督察制度,对各区、各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治水决策和市总河长令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推动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健全市、区两级监督检查体系,上一级河湖长要听取下一级河湖长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并加强对本级相关部门和下一级河湖长的督导检查。下一级河湖长要及时向上一级河湖长请示报告河湖长制重点难点工作,推动本级河长办成员单位日常或专项监督检查结果共享。强化公众监督举报,将市民反映突出涉水问题纳入专项检查,推动接诉即办向主动治理转变。

同时,健全完善定期巡查制度,市总河长每年不少于1次,市级河长每年不少于2次,区级河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镇(街道)级河长每月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1次。

作者:夏莉

编辑:潘圆圆 签发审核:杨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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