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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物种数更新至6903,将构建“1+8+N”工作体系

时间:2022-05-24 11:19人气:来源: 中国环境

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加强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整体提升。5月17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意见》进行深入解读,并介绍近年来全省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1+8+N”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体系

《意见》提出到2025年,完成全省县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与评估,构建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和相对稳定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基本建立相关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和评估体系。自然保护地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达8%,自然湿地保护率达到60%,林木覆盖率达到24.1%,自然海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比例高于国务院批准规模,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物种数保护率超过90%,长江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有所改善,全省生态质量指数力争超过50,变化幅度力争达到“一般变好”。

《意见》明确,加快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政策法规,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地方立法,将生物多样性保护纳入各地区、各有关领域中长期规划,制定和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政策制度。针对长江江豚、麋鹿、丹顶鹤、勺嘴鹬、中华虎凤蝶、宝华玉兰等珍稀濒危动植物划定一批物种数量多、生物多样性状况佳、生态保护价值高的重点保护区域。构建以长江水道、淮河—洪泽湖水道为重点的生态廊道,加强生态系统连通性,打通动物迁徙和鱼类洄游通道,促进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流。

“这是江苏第一个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一个文件,在完善生物多样性政策法规、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构建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评估体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自然生态保护处处长朱德明表示,江苏将构建形成“1+8+N”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体系,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目标,明确8个重点工作任务方向,并提出若干具体的方案或措施。

江苏生物物种数更新至6903种

自2017年起,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开展了生物多样性调查工作,目前,江苏全省已有44个县(市、区)完成本底调查,30个县(市、区)正在开展,计划在2023年前完成所有县域的调查,全面更新全省生物多样性本底情况。

“经过统计,目前全省的物种数已经更新到了6903种,其中陆生维管束植物1999种,陆生脊椎动物449种,水生生物2537种,昆虫1918种。”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李旭文介绍,对比去年,江苏一共增长了857种物种,其中增长的近60%物种为水生生物。另外在调查中,也记录到了松叶蕨这样在江苏极为少见的孑遗植物小种群,并且生长态势良好,种群有不断扩大的趋势,具有极高的研究与保护价值。

记录到的物种种类数在不断更新,也得益于观测能力的不断提升。南京大学环境学院教授张效伟表示,由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研究团队研发的鸟类智能识别系统已经投入使用,并在洪泽湖湿地生物多样性固定观测场站进行了搭建,能够通过高清摄像头的拍摄与AI智能学习算法,实现对鸟类的影像采集、识别、计数与种群分析,而且能够在监测过程中不断自主学习以提升识别准确率。今年2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江苏省生物多样性观测能力(一期)建设方案》,提出要按照“一横两纵+”的分布格局(“一横”为沿长江区域,“两纵”为沿大运河、沿海区域,“+”为低山丘陵区域),在江苏省内建设20个生物多样性观测站点,初步构建省级生物多样性观测网络。

近年来,江苏不断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探索创新保护途径与方法,逐步走出了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新路子。朱德明表示,《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课题研究工作正在开展,正积极推动《条例》列入江苏省地方性法规立法调研计划。江苏还将修订江苏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

此外,“十四五”期间江苏将开展生态岛试验区建设,选择3-5个地方进行先行试点,通过统筹划定科学合理片区,对受污染、受损害、受破坏、受干扰的自然生态系统,实施科学的、积极的和适度的人工干预措施,实现生态系统自我调节和正向演替。

“这也是我们在生态修复工作中做出的一个突破,我们鼓励地方基于生态系统完整性,以越过行政区域的限制,极大程度保障自然地理单元的系统性和连通性,进一步放大生态效益。”朱德明说。

原题:江苏生物物种数更新至6903种,构建“1+8+N”工作体系

作者:夏宁博

编辑:潘圆圆 签发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