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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报评论: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要避免“政出多门”“甩锅”和“两不管”现象

时间:2022-11-17 11:54人气:来源: 中国环境报

《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应明确部门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事项。结合工作实践,笔者建议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部门职责、明确具体事项过程中应避免出现三种现象。

一是“政出多门”现象。目前,一些地方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部门工作职责时,存在与上级部门工作职责不协调的问题。以某省的秸秆禁烧工作为例,在省级层面上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而在设区市级层面上,一部分市由生态环境部门牵头负责,另一部分市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对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负责的那些市的区县乡镇来说,既要接受农业农村部门的工作安排,也要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指导,导致政出多门,影响工作开展。建议各地在确定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和事项时,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尽量使省、市、县(区)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保持一致。

二是“甩锅”现象。过去,一些地方在分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时,存在片面向生态环境部门甩包袱、压担子的行为。如某县将水体污染治理工作全部压给当地的生态环境部门,既与生态环境部门的职责定位不符,也超出了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能力。建议各地按照“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原则,科学、精准、翔实地界定有关部门的职责,避免出现在工作事项分解上随意向生态环境部门甩包袱、压担子的问题。

三是“两不管”现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千头万绪,特别是随着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深入推进,各类新矛盾、新问题势必不断出现。笔者建议,各地在明确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部门具体事项时,应超前谋划,制定好工作预案,避免新矛盾、新问题产生时出现“两不管”的现象。

作者:徐立文

编辑:潘圆圆 签发审核:杨凡